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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005-02-18 11:34:23  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所")受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简称"武钢集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钢铁主业资产进行了评估。
    本所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2003年06月30日的公允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公正、客观和科学的评定和估算,为本次评估目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为武钢集团拟出售钢铁主业资产。主要包括烧结厂、炼铁厂、一炼钢厂、二炼钢厂、三炼钢厂、大型轧钢厂、轧板厂、棒材厂、热轧厂(含二热轧)、技术质量部、物资供应公司、储运公司、销售公司等武钢集团所属单位;涉及的资产类型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负债等。
    经评估,评估对象在2003年06月30日的净资产价值为920,082.26 万元,评估分项价值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
    流动资产        1     522,720.43    522,452.02       536,371.57    13,919.55    2.66%
    长期投资        2                                                         ???
    固定资产        3   1,321,096.58   1,320,911.50    1,449,213.17    128,301.67    9.71%
    其中:在建工程   4     100,681.61     100,498.01       99,676.81      -821.20    -0.82%
    建筑物          5     429,092.19     429,092.19      477,060.82    47,968.63    11.18%
    设   备         6     782,879.65     782,879.65      864,033.89    81,154.24    10.37%
    其   它         7       8,443.13       8,441.65        8,441.65         
    无形资产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
    其它资产       10                                                         ???
    资产总计       11   1,843,817.01    1,843,363.52    1,985,584.74    142,221.22    7.72%
    流动负债       12     657,702.94      658,117.20      655,038.05    -3,079.15    -0.47%
    长期负债       13     410,464.43      410,464.43      410,464.43         
    负债总计       14   1,068,167.37    1,068,581.63    1,065,502.48    -3,079.15    -0.29%
    净 资 产       15     775,649.64      774,781.89      920,082.26    145,300.37    18.75%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所用,作为有关经济活动的价值参考依据,不可用于其他目的。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法律、法规应该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在任何公开媒体上发表,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2003年06月30日起一年期有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