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1-19 13:22:21 上海证券报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欣新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闫荣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监事王维民、王卫平和徐景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由董事长王里顺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在保定市设立分公司事宜
保定地区是我公司的传统市场,我公司控股组建的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即将建成投产,为了保证该公司产品的顺利销售,巩固老客户,赢得新客户,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决定在保定市设立分公司,主要业务是经营我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产品。
3、公司为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最高额担保
为了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和银行汇票承兑业务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为该公司的行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市易县支行。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相应的的反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贷款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其在《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市易县支行申请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和办理2000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1年。
5、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贷款事宜
为了保证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房山区支行进行流动资金贷款。
本次贷款数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4.6461‰。
本笔贷款按照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与北京建谊建筑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约定,由北京建谊建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