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市武昌鱼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被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作为第二被告的《重大诉讼公告》。并于2002年12月31日公告了该案的进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的起诉。随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具体内容详见2002年7月9日和12月31日公司公告)。 公司近日获悉,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以(2003)民二终字第9号《民事裁定书》对该案进行了最终裁定: 1、撤销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鄂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 2、本案发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