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8467万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全部协议转让给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获得财政部同意协议转让的批复后,2003年7月30日,双方已在中国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完成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467万股非流通股份,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4%,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