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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5-01-19 12:38:08  上海证券报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9日。
    ●除息日:2003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4月29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2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19458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945853.8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和发放年度
    1、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9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20日
    3、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7日
    4、发放年度:2002年度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6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0.80元,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1.00元。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代理发放,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股东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发放。
    3、非流通的法人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1.00元。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办
    咨询电话:0523-621795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