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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05-01-19 12:38:08  上海证券报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0.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均为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6日
    ● 除权(除息)日2003年6月9日
    ●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3年6月13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03年6月10日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1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595,902,012.2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9,590,201.23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 29,795,100.61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6,516,710.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496,436.2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1,013,146.74元。
    董事会决定以2002年末股份总数2,090,4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计送股418,096,000股,分配现金104,524,000元,共分配利润522,62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8,393,146.74元。另外,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6日
    2. 除权(除息)日:2003年6月9日
    3. 红利到帐日:2003年6月13日
    4.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03年6月10日
    5. 每股分配0.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均为含税)
    6.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 本公司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红股按每股面值1元,税率20%计算须缴税0.04元/股;现金红利按20%的税率应缴税0.01元/股,总计缴税0.05元/股,因此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将全部用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5元/股。
    7. 发放对象:截止2003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 红股领取方法
    本次所送红股于2003年6月9日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办法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9. 红利领取办法:
    (1)国有法人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 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本(股) 本次送红股(股) 变动后股本(股)  股份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770,480,000   354,096,000   2,124,576,000  84.69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770,480,000   354,096,000   2,124,576,000  84.69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770,480,000   354,096,000   2,124,576,000  84.6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0    64,000,000     384,000,000  15.31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20,000,000    64,000,000     384,000,000  15.31
    三、股份总数        2,090,480,000   418,096,000   2,508,576,000    100

    四、 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2,508,576,000股摊薄计算,200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8元。
    五、咨询事宜:
    1. 咨询地点: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3号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2. 咨询电话:027-86807873,027-86806023
    3. 传真电话:027-86807873
    4. 联系人:刘国富、袁定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