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2-18 11:31:55 上海证券报
2003年5月5日,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廖应征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相关的咨询、技术服务、文化产业、传媒”等业务。该项提案需经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通过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的信誉担保,期限半年(2003年5月到10月)。该担保用于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向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500万元,期限半年。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该公司其他股东为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0%、天津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占8%、天津天马拆船工程有限公司占2%。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截止2003年3月31日,总资产69958万元,负债44494万元,净资产25464万元。2003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4240万元,净利润972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