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3-18 16:59:01 上海证券报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3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李平委托王卫平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韩宝林委托徐景阳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民先生主持。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二、监事会对200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2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其召开的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变更程序是合法的,本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书》;其余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是一致的。
4、收购出售资产公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5700万元收购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太行建谊水泥有限公司57%的股权。监事会认为该项目资产的收购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