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在上海世博会议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120,557,291股(其中流通股2,211,457股,非流通股118,345,834股),占公司总股本262,628,232股的45.904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汤琪先生主持会议。出席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区域和投资方式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0,557,291 120,555,822 1,469 0 99.9988% 流通股股东 2,211,457 2,209,988 1,469 0 99.9336% 非流通股股东 118,345,834 118,345,834 0 0 100.0000%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0,557,291 120,555,822 1,469 0 99.9988% 流通股股东 2,211,457 2,209,988 1,469 0 99.9336% 非流通股股东 118,345,834 118,345,834 0 0 100.0000% 上述议案刊登于2005年8月13日《上海证券报》。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杰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建平先生列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