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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
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
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拓宽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投资渠道,
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5,000 万元
(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证券投资概述
    1.概述
    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投资时点等
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上述证券投资额度 2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0,523 万元
的 4.71%。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本
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2.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
股东权益最大化。
    3.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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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投资
时点等值外币),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
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投资行为。但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权利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6.投资期限: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从而拖累
公司业绩;
    2.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
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
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
    4.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
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
必要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证券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
进行操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将聘请外部具有丰
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
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将紧跟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
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证券投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质量高,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
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
有利于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现金资产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
业务提供了制度保证,更好的规范证券投资决策与投资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闲置
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提升公司现金资产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为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证券投资行为,公司相应地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
制度》,有利于控制证券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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