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7-10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7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53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35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
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第 三 个 行 权/ 解 除 限 售 期 行 权 /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成 就 的 公 告》
(2023-04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3年7月13日解除限售上
市流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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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 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张晟杰先生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
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 2020年4月28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五)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 2020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
1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81.5万份股票期权及181.5万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
表了核实意见。
(七) 2020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由235,000股调整为421,77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61元/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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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整为10.86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当出现《激励计划
(草案)》“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三)”中规定的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以及“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19.61元/股调整为10.86元/股;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22元/
份调整为21.79元/份;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的行权数量由2,050,000份调整为
3,679,27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 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临时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九) 2021年5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临时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十) 2021年6月11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完成了为39名激励对象的88.880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工作。2021年
06月15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止(包含头尾两天),
完成了为39名激励对象的88.63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一期行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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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2022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
15日,完成了为37名激励对象的76.796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工作。
2022年7月27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
示性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包含头尾两
天),完成了为38名激励对象的77.683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二期行权工作。
(十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6月12日)
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于
2023年6月11日届满。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2)。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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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53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35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5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第三次解除限售的股票
姓名 职务
(万股) 数量(万股)
袁华刚 董事、总经理 34.9979 11.6786
黄灵谋 董事 34.9979 11.6786
张华纲 董事 17.9477 5.9891
罗军 董事 17.9476 5.9890
王志波 副总经理 12.5634 4.1924
杨彬 副总经理 12.5634 4.1924
赵玉林 董事会秘书 12.5634 4.1924
王晔弘 财务总监 5.3843 1.7967
核心业务骨干(27人) 155.2473 49.8288
合计(35人) 304.2129 99.5380
注: 1.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60≤S<80,第三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按照80%解锁,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4173万份,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9398万股。
2. 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考核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712亿元,大于触发值
4亿元,小于目标值5亿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83.4242%,
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未能解锁的部分,公司将做注销/回购注销处理。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5380万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5927万股,合
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7.1307万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权激励定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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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7,686,703 13.33% -1,171,307 96,515,396 13.17%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959,026 86.67% 1,171,307 636,130,333 86.83%
三、股份总数 732,645,729 100.00% 732,645,729 100.00%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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