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3-3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校根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98,905,2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32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6,400,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0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
表股份 2,504,3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514,8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1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504,3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1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股东
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820,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29,9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24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7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光、张宇驰
2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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