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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0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
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
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
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拟确定2023年度审计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36万
元,其中98万元为年度报告审计服务报酬,38万元为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
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秀丽 白彦 孙洁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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