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2023-12-13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 一 次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的 审 查 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
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洪涛女士为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十一
届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岭南集团”)本次将其持有的山东星辉都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都市酒店”)70%股权委托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进行管理,是岭南集团按照《收购
报告书》中关于消除同业竞争承诺的要求,避免和解决都市酒店与公司存在
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必要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拟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岭南集团本次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基于
目前客观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能够切
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岭南集团本次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页无正文,为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沈洪涛 刘 涛
文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