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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3-04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
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
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定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圣辉、雷自合、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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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圣辉、雷自合、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形的处理、信息披露、
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圣辉、雷自合、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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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高效、有序地推进和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拟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如下:

    1、在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下,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
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与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6、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和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
    8、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在本次激励计划年度考核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
本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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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股权激励计划的管

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
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11、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程序性手续,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12、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解
除限售、调整修改、回购注销、终止等各个阶段,依据股权激励的实
施情况,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
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及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注
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13、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相关文件;
    14、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请财务顾问、律师、
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5、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
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上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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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圣辉、雷自合、张险峰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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