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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化科工: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2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胡煜鐄

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062023002 号),
因其涉嫌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2023-05)。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接董事长胡煜鐄先生通知,获悉其收到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
罚字[2023]9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胡煜鐄涉嫌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
我局依法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
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胡煜鐄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胡煜鐄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今担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1
(以下简称甘化科工)董事长。胡成中系胡煜鐄父亲,控制“胡成中”
国泰君安证券账户,并委托工作人员执行该账户部分具体交易操作。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胡成中持有“甘化科工”股票 6,350,000
股,均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买入的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3%。2022 年 9 月 6 日,“胡成中”国泰君安证券账户卖出“甘
化科工”股票 100,000 股,成交金额 1,350,200 元。2022 年 9 月 7
日,“胡成中”国泰君安证券账户买入“甘化科工”股票 100,000 股,

成交金额 1,295,000 元。
    以上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上市公司公告文件、
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胡煜鐄作为甘化科工董事长,其父亲胡成中将其持有
“甘化科工”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

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对胡煜鐄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

定,就我局拟对你作出的处罚决定,你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
权利。你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
采纳。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

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董事长胡

                                2
煜鐄先生个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
东证监处罚字[2023]9 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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