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 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 的承诺合法合规。本次承诺延期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承诺延长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延期 解决同业竞争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权锡鉴、徐国君、谷克鉴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