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3-034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0 层 A 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董事长杨晓燕女士。 1/5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222,225,667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9.0188%。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222,225,6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018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以 通讯方式与会)。公司聘请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艺卉、吴艳华出席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926,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55%;反对 3,831,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43%;弃权 1,467,12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90,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441%;反对 3,831,8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00%;弃权 1,467,129 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59%。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926,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55%;反对 3,831,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43%;弃权 1,467,12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90,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441%;反对 3,831,8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00%;弃权 1,467,1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59%。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926,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55%;反对 5,174,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86%;弃权 124,22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90,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441%;反对 5,17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233%;弃权 124,2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926,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55%;反对 3/5 5,174,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86%;弃权 124,22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90,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441%;反对 5,174,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233%;弃权 124,2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79,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43%;反对 5,221,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98%;弃权 124,22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939%;反对 5,221,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35%;弃权 124,2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92,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03%;反对 5,161,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26%;弃权 171,22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56,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081%;反对 5,161,4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91%;弃权 171,2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 0.1828%。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艺卉、吴艳华 3、结论性意见:顺利办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