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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投:2023-06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6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

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

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

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 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

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第一次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担保事项尚未完全解决,且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二)项、第(四)项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四、其他事项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正常,公司近期签署了多份康养旅居领域相关合作协议,公司与合作方将依托

各自的品牌优势,围绕双方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优势资源,在康养旅居、医养服务

等方面相互赋能,资源共享,促成共同发展,公司正在持续改善生产经营的基本

面。

       另外,海航投资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计划

增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为维护上市

公司股东利益,并基于对海航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海航资本

作为海航投资的控股股东,将由其或协调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
持海航投资的股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