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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新材: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3-65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 5 楼

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吴小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因工

作原因,王永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会提名王益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时,监事会提名郭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益民先生、郭伟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1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2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益民简历

    王益民,男,1968 年出生,毕业于安徽大学。历任白马山水泥厂办公室主任、

组宣处处长、工会主席、芜湖海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皖北区域管理委员会委员、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六安海螺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白马山水泥厂厂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

席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信访维稳办公室主任、职工

监事,兼任安徽海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王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益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郭伟简历
    郭伟,男,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毕业于安徽建筑大学。历任安徽海

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

人事主管、部长助理、邵阳市云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察审

计部部长助理、审计室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执纪监督室主任,兼任缅甸海螺(曼

德勒)绿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郭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
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3
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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