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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4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

科”)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61,780,1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19.10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

4,999,999,91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7,099,999.69 元(含税)

后,实际到位资金为 4,972,899,910.31 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1,231,532.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

                                 1
喜验资 2022Y0003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暨新增情况

       (一)变动前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以下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并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制度规定,公司与一创投行和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资

金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44641001040039698            128,592.71   祥和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   2017002129200089276      999,682,625.46   祥和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1858     461,806,248.40   祥和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2212     495,758,361.46   片阻项目
合计                                                          1,957,375,828.03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祥和项目”指“祥和工业
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片阻项目”指“新增月产 280 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
产项目”,下同。

       (二)募集资金专户变动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将在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新增设立2个募

集资金专户(其中:片阻项目专户账号:970101230900003232,祥和

项目专户账号:970101230900003224),将原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肇庆分行”)的两个募集资

                                             2
金专户的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存金额

不超过5亿元。如公司存放于建行肇庆分行的募集资金转存及使用完毕

后,公司将择期注销在建行肇庆分行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失效。

    公司将及时与南粤银行、一创投行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共同

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以及业务办理的

便利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不会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
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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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一创投行关于公司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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