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规定,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号)核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261,780,100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19.10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为 4,999,999,91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7,099,999.69元(含税) 后,实际到位资金为4,972,899,910.31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 。 另 减 除其 他 相关 发 行 费用 后 ,本 次 募 集资 金 净额 为 人 民币 4,971,231,532.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 喜验资2022Y0003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972,899,910.31 扣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置换) 3,316,780.08 项目投入 2,852,269,973.54 截至期初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94,077,337.71 累计发生额 (置换)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0,907,923.50 项目投入 285,982,696.97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期发生额 0.00 (置换)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4,538,545.11 项目投入 3,138,252,670.51 截至期末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94,077,337.71 累计发生额 (置换)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25,446,468.61 募集资金结余 1,956,776,928.33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账户注销 时《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账户管理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管理情况 备注 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755901411110705 注销 汇总验资 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 44641001040039698 存续 祥和项目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 2017002129200089276 存续 祥和项目 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 44050170870100001858 存续 祥和项目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5 970101230900003224 2023年7月开立 祥和项目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 634776695 注销 片阻项目 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7 44050170870100002212 存续 片阻项目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8 970101230900003232 2023年7月开立 片阻项目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祥和项目”指“祥和工业园高 端电容基地项目”,“片阻项目”指“新增月产280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 目”,下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存续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祥和 1 44641001040039698 128,592.71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项目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祥和 2 2017002129200089276 384,083,460.76 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祥和 3 44050170870100001858 1,076,806,513.40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片阻 4 44050170870100002212 495,758,361.46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项目 合计 1,956,776,928.33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3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 议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更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将祥和项 目的建设期延长2年,由原计划的“2020年3月-2022年6月”调整为 “2020年3月-2024年6月”;项目全面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 划的“2024年”调整为“2026年”。本次对祥和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 调整系结合市场需求、行业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和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期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的可行 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 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497,394,117.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为2,494,077,337.71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为3,316,780.08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401号)。 截至2022年9月13日,公司已完成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置换,置换金额为2,497,394,117.79元,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56,776,928.33元,均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 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6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7,123.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98.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3,825.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本期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项目 资总额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1) (2) (3)=(2)/(1) 态日期 化 1、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 否 397,698.52 不适用 16,411.21 261,322.73 65.71% 2026年 77.39 不适用 否 2、新增月产280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 否 99,424.63 不适用 12,187.06 52,502.54 52.81% 2023年 1,222.34 不适用 否 扩产项目 合计 497,123.15 28,598.27 313,825.27 1,299.73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 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更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将祥和项目的建设期 延长2年,由原计划的“2020年3月-2022年6月”调整为“2020年3月-2024年6月”;项目全面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调整为“2026年”。本次对祥和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系结合市场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求、行业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和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期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 发表了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7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2,497,394,117.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用于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94,077,337.71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 3,316,780.0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401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计划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