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名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5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提名卢国桢女士为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产生缺额的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卢春林先生于2023年7月1日提出辞职,但因
其离任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继任的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前,卢
春林先生仍应继续履行职责。因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目
前独立董事缺额一名。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提名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5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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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
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补选独立董事议案的函》,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
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已审议批准《关于接受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
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茂名石化具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和提出提案的资格,且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其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应当将茂名石化的提案提交公司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
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已就该事项
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卢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本次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补充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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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议案的特别说明
(1)茂名石化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提议补选卢国桢女
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但茂名石化的提议并不
排除其他任何具有合法适当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利的
单位或人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他任何具有合法适当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利的单位或人士均可以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对提案人(提
名人)的资格和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
将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人提名的被提名人与茂
名石化提名的被提名人合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2)董事会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提交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将取消选举该名候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
提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
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补选独立董事议案的函》;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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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卢国桢女士简历:
卢国桢,女,汉族,1982 年 8 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大学本
科学历,硕士学位。
个人履历:
2002.09-2006.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读大学本科(其间:
2003.05-2006.06 在武汉大学辅修金融学);
2015.05-2017.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读在职法律硕士;
先后参与茂名市国资委、高州市人民政府、电白区人民政府、
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林业局、茂名市司法局、茂名市市场物业
管理处、茂名市对外投资中心等多家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团队;
在公司业务领域,常年参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茂名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销售分
公司、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茂名市广垦长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常年
法律顾问团队工作。
卢国桢女士未持有贵公司股票,与贵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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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卢国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国桢女士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书,但其已经
书面承诺,如当选贵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将参加最近
一期交易所主办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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