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实华:2023-084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3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8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9月26日和2023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80)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0 月 12 日(周四)14: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3 年 10 月 12 日 9:15-9:25 时;9:30—11:30 时和 13:00—15:00
                               1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
和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41,532,8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6.4598%。

    其中: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5         237,994,876 股   45.7792%



        网络投票    18        3,538,000 股     0.68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3,336,73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5654%。

       其中:

                   中小股东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2
                   人数



      现场投票     3         9,798,730 股    1.8848%



      网络投票     18        3,538,000 股    0.68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 《关于补选张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069,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960%;反对 8,4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3,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422%;反对 8,46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5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3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 2.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

司预计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银

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103,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00%;反对 8,42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9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7,2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949%;反对 8,4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0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4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