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6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09:15 至 9:25,0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573,191,4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101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565,940,40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2.42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6 人,代表 股份 7,251,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7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或 授 权 代 表 16 人 , 代 表 股 份 12,519,4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9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39,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67,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9904%; 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在关联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的情况下,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23%;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0.01 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王辉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2 选举孙新虎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孙新虎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3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4 选举周志峰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周志峰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5 选举杜君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杜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6 选举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王海芝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1.01 选举何东平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何东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董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张光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2.01 选举张维辉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张维辉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尹雪利女士为公司第 14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尹雪利女士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韩骐瞳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