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3-05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
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
作为委托方与广州万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合计享有
的 54,760,995 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
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
州万顺行使。在表决权生效后,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 16.94%
的股票表决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广州万顺,本次发行
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 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 36.09%
的股票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广州万顺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触
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广州万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经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广州万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广州万顺免于发出
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