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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3-05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

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

作为委托方与广州万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合计享有

的 54,760,995 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

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

州万顺行使。在表决权生效后,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 16.94%

的股票表决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广州万顺,本次发行

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 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 36.09%

的股票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广州万顺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触

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广州万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经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广州万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广州万顺免于发出

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