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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7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2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
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86 号公司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屈大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 , 代 表 股 份 67,493,45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
16.2354%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3 名 , 代 表 股 份
108,504,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05%。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2 名,代表股份 12,889,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00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2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5.《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6.《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3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8.《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
    表决结果:175,9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
12,889,76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刊登在 2023
年 6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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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
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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