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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5-25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3-04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纠 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日,公司 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上述被冻结账户为母公司账户,公司为控股
型公司,所涉账户冻结情况未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母公司被冻结额度为 35,069.71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 0.32 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
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案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控股子公司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就其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征包装”)之间的纠纷事项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收到
成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2)成仲案字第 2368 号)。
     拉萨啤酒提起仲裁的依据为:申请人拉萨啤酒与被申请人远征包装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
签订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第五条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为:“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签
订与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
一方均可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22)成仲案字第 2368 号),
主要内容为:本案开庭前,被申请人远征包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本案仲裁协议
的效力。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受理了被申请人远征包装确认仲裁协议效
力的申请,案件编号为(2022)川 01 民特 354 号,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向仲裁庭提
交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故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法》第二十条、《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本案仲裁程
序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中止。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2022 年 9 月 26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案裁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委派律师提供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2)川 01 民特 354 号,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申请人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就《纸箱采购合作
协议》不存在仲裁条款。申请费 400 元,由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委派律师提供的《成都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22)成仲
案字第 2368 号,主要内容如下:成都仲裁委员会(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拉萨啤酒与被申请
人远征包装于 2017 年 6 月 2 0 日签订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的书
面仲裁申请,于 2022 年 7 月 4 日依法受理了上列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本案开庭前,被申请人远征包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本案仲裁协议的效力。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受理了被申请人远征包装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
案件编号为(2022)川 01 民特 354 号。2023 年 4 月 3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
川 01 民特 354 号民事裁定书,认为《纸箱采购合作协议》的真实性无法确认,不存在仲裁条
款,故仲裁庭根据《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仲裁程序于 2023 年 4 月 6 日终结。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2022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8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4 日、2023 年 1 月 4 日、
2023 年 4 月 8 日、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诉讼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1、2022-092、2022-094、2022-103、2022-105、2022-109、2022-140、
2023-001、2023-024、2023-024)。
     三、本案最新进展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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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3)藏 0103 民初 1692 号,主要内容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立案。本案案号为(2023)藏 0103 民
    初 1692 号。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 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上述被冻结账户为母公司账户,公司为
控股型公司,所涉账户冻结情况未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
账户),母公司被冻结额度为 35,069.71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 0.32 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
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
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
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藏 0103 民初 1692 号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