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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28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3-054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二)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

心4号楼9楼。

    (三)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希先生

主持。

    (五)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5,988,60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2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


 1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5,988,4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27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404,0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4,403,861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66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
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均属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74,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93%;反对
1,013,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0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0,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801%;
反对 1,013,7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176%;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二)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74,79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3 %;反对
1,01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0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0,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801%;
反对1,013,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17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3,443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66.0910 %;反对

 2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1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06%;弃权17,971,452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0,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801%;
反对1,013,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17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四)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029,3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373%;反对
987,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43%;弃权 17,971,452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1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682%;
反对 987,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29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五)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038,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25%;反对
95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453,65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8.4197%;反对 950,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80%;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000,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55%;反对
987,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4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6,1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682%;
反对 987,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29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


 3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增补奉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038,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25%;反对
95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3,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197%;
反对 950,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8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7.02 增补朱孝新先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038,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25%;反对
95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3,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197%;
反对 950,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78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磊、刘瑶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4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5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