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
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邦”)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将因资金占用事项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享有的
7,365,468.91 元债权转让予西藏盛邦,转让对价总额为 7,365,468.91 元。西藏
盛邦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
用余额 7,365,468.91 元得以清偿。上市公司接受西藏盛邦委托继续以上市公司
名义向天易隆兴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022 年 8 月,公司取得西藏自治区拉萨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藏 01 民初 22 号),法院判决公司二审胜
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票据案)被起诉在执行中的案件
共 2 笔,分别为(2018)川 0113 民初 2099 号案件(案涉本金 500 万元),公司
二审败诉,再审申请被驳回;(2021)川 0107 民初 3251 号案件(案涉本金 820
万元),公司二审败诉。
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积极消除相关案件对公司的不
利影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宋晓玲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秘书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宋晓玲女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其提
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宋晓玲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李天霖、周佩、奉兴
2023 年 8 月 29 日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