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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30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3-13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
融中心4号楼9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希
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股份101,554,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0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29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股份89,263,85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8430%。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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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869,4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6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
表股份12,29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4人,
代表股份39,578,4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0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
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其他议题均属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91,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2%;反对
2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6%;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605,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14%;反对2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64%;弃权6,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的临时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5,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4%;反对
2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613,5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66%;反对2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9%;弃权2,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向芝薇、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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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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