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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下属公司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3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水务集团)收到《中标通知书》,水务集团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与联合体其他方中标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
 水务集团负责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由水务集团注册成立的运营

 公司承担本项目运营与维护,委托运营维护期为 20 年,自工程全部
 完工验收合格后,水厂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之日起
 算,由招标人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靖水务)按月支付运

 营维护费。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3 年 11 月,运营公司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漳发水务)成立。2023 年 12 月,漳发水务与南靖水务签订《委托运
 营及维护管理协议书》,委托运营维护期为 20 年,漳发水务预计将

 收取运营维护管理费 2.85 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鉴于南靖水务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
 龙集团)的下属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下属公司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
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陈海波先生回避表
决,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7MA34D94Y5A
    住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 17-1 号收费大厅综合办公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吴文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漳龙集团间接持有 65%股权。
    关联关系:漳龙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南靖水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06.66                    12,516.34


    负债总额                         12,510.18                    12,060.74


     净资产                            896.48                          455.60


     项 目     2023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69.11                          -1.41


     净利润                             -59.11                          -1.41

    履约能力:南靖水务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具有履约能力。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招标人):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运营方):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
    (一) 委托运营标的: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二) 运营管理要求:
    委托运营期限内甲方及乙方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均应根据《福建省

城乡供水条例》执行。按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供水、规范化服务的
原则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统一管理。
    (三) 运营期限:委托运营期限 20 年,自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后,水厂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之日起算。
    (四) 运营维护费用及收入
    1.运营与维护收入(含税)包含:a、由运营方按照相关部门批

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标准向服务用户代收水费,并纳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双方共同监管;b、代征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费中的管理费(若有)。

注:如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人以运营与维护收入为基数,按 90%的费率计取,并结合
考核评定结果后,扣除水资源费(不含从水库引水的取水费),于每
月 10 日前向运营方支付上月运营与维护费,即运营方运营与维护费
=运营与维护收入*90%*考核评定系数-水资源费(不含从水库引水的

取水费)。
    3.属于运营与维护的专项财政补助,由招标人配合申请到账后,

支付给运营方。
    4.从水库引水的取水费(不含水资源费、含水利工程费),适当
补偿水库管理方发电损失,原则上取水费单价(含税)不高于水资源

费,经县政府审批后,运营方与水库管理方另签协议,由运营方承担。
    5.用户接入工程费用,由用户向运营方申请,符合国办函(〔2020〕
129 号)等有关文件的,供水公共管网至项目红线接入工程费和计量

装置费由运营方承担,计入运营成本,办理招标人与用户《供用水协
议》的签订,运营与维护期满后无偿提供给发包方。运营方提供项目

红线内延伸服务,用户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委托运营方实施,用户与运
营方另签协议。
    6.代收范围: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若有)、垃圾处理费
(若有)等。
    (五) 水价调整:城乡供水一体化水价的确定和调整,实行政府

定价,同网同价。乙方应依据用水性质,按照南靖县物价局批准的供
水分类价格标准代甲方收取水费。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
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六) 违约处罚
    1.应政策调整或上级行政命令等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项目需取

消或提前收回委托运营等,致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甲方有权提
前终止本合同,且无需赔偿乙方任何费用或损失。
                 2.乙方已经完全理解:委托运营项目对于当地用水民生的重要性,
             如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运营维护职责的,将对甲方造成直接和
             间接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在委托运营期间,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不提供供水服务作业的,经甲方催告或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共同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且联合体作为承包人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支付责任。
             以上损失赔偿金及违约金均可在履约保证金或甲方应付的总承包合
             同款项中直接扣除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中的运营与维护费以中标结果确定,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亦不
             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与漳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7,611.40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主要如下:
   披露日期                          事项                               金额                   披露媒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漳发新能源)与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房屋卖买合同》,买漳龙集团持有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2023.4.15        的坐落于漳州市胜利东路发展广场第 8、9、10 层        2,569.73 万元
                                                                                         讯网
                 及第 20 层办公房产,其中公司购买第 20 层,漳
                 发新能源公司购买第 8、9、10 层,建筑面积总计
                 3,392.68 ㎡。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发新能源与漳州市祥泰 食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泰食品)签署《合同能源管理
                 协议》,漳发新能源在祥泰食品无偿提供的场地上
                                                                预计 502.50 万元(最终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2023.4.15        投资建设 1.222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最终以实际
                                                                以实际结算电费为准)     讯网
                 装机容量为准),所发电量优先提供祥泰食品使用,
                 剩余电量上网,祥泰食品根据消纳电量享受相应折
                 扣电价,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
2023.10.10       2023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       3,069.3313 万元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电力)收到《中标通知               讯网
    书》,水利电力中标“山水名都”红线内外永久性
    用电工程,依据上述中标结果,水利电力与漳州矩
    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价
    款为 3,069.3313 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

合同为下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该交易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取得,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漳发水务(南靖)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
合同属于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水务板块业务
辐射范围,交易价格按中标结果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会议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