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3-1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召集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 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1,154,395,5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67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04,742,35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47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9,653,22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992%。 ( 3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1 人 , 代 表 股 份 25,937,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67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山 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贺勇、范思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 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2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4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议案 8.00《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 5 位, 合 计 1,013,558,979 股 回 避 表 决 , 本 议 案 实 际 有 效 表 决 股 数 为 140,836,600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0,79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22%;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1.7627%;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2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00《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贺勇律师、范思远律师出 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