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凯撒: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108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8 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凯撒同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北京凯撒晟和

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

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

限公司、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共 7 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93)。

    2023 年 11 月 1 日,凯撒旅业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

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30 采取网络方式召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

现就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30。

    二、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债权人可根据短信通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参加会议。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端参会,
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通过电脑,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登录页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 登录网站,输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网短信平台(以下简称“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

网络参会。

    2、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端,进入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破产信息

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会在召

开会议前 2 天收到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请

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

信。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本次会议的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

码之后,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2:00 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本

次会议召开之前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夏律师、许律师;联系电话:

17384944756、17384944565)。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

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

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已在预重整期间提交过前述资料的债权人无需重复提交。

    三、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0,485.59 万元,且 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

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

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7 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

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

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

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会议审议议案能否获得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凯撒旅业重整案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