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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文化: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3-21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上市公

司”或“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进行了研究商讨,对有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现就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98.87 万元,其中前三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 1,948.30 万元,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8,850.57 万元。你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6,130.48

万元。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你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营业收入金额为 10,798.87 万元。

    (1)请详细罗列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

入项目名称、业务内容、收入金额、销售对象及其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关系、

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截至报告期末回款情况等。




                                  1
            公司回复:

            公司第四季度主要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                  是否有关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截至报告期末   截至目前回
序号    项目名称   业务内容              销售对象
                              金额                  联关系        时间           依据       回款情况       款情况
                                                                             转让协议及
 1       项目一    版权转让   7,547.17   客户一       否       2022 年12月                  已收 60%     已全额回款
                                                                               交付凭证
                                                                             转让协议及
 2       项目二    版权转让    924.53    客户二       否       2022 年12月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交付凭证
                                                                             转让协议及
 3       项目三    版权转让    600.00    客户三       否       2022 年12月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交付凭证
                                                                                          与其他项目款   与其他项目款
 4       项目四    项目结算    194.35    客户四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单
                                                                                              对抵           对抵
                                                                             授权协议及
 5       项目五    发行授权    150.94    客户五       否       2022 年12月                 尚未收款        已收 50%
                                                                               交付凭证
                                                                             授权协议及
 6       项目六    发行授权    108.27    客户五       否       2022 年12月                 尚未收款       尚未收款
                                                                               交付凭证
                                                                                                         已收 10.5 万
 7       项目七    项目结算     99.06    客户六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协议      尚未收款
                                                                                                              元
 8                 项目结算     12.23    客户七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单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9       项目八    项目结算     12.23    客户八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单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10                 项目结算     14.27    客户二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单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11                 项目结算     22.36    客户四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单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项目九
12                 项目结算      7.36    客户九       否       2022 年12月    结算单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13       项目十    版权授权      7.82    客户十       否       2022 年11月   授权协议     已全额回款     已全额回款
                                                                                          与其他项目款   与其他项目款
14      项目十一   项目结算      2.81    客户十一     否       2022 年11月    结算单
                                                                                              对抵           对抵

            (2)请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大于 1,000 万元的营业收入项目的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背景,相关合同条款,销售价格及其是否公允、是

       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条款,销售项目期后回款情况,销

       售对象及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重要

       节点及其会计处理,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应会计准则依据等,并自查说明是

       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回复:



                                                           2
    公司第四季度大于 1,000 万元的营业收入项目为电视剧《北京往事》

项目的版权转让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商业合理性:
    公司与合作方就电视剧《北京往事》于 2018 年 8 月签订联合投资协

议。公司的初始投资金额为 1,300 万元投资占比为 10%,因项目制作超支

我司按投资比例承担对应超支款 130 万元;之后我司支付 3,000 万元收购

其他投资方共计 15%的投资份额;另因项目制作内容增加我司又追加投入

投资款 4,625 万元。综上,我司投资电视剧《北京往事》小计为 9,055 万

元,投资占比约为 44.3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根据电视剧《北京往事》

预估发行情况暂估存货跌价准备为 1,595.7 万元,该剧不含税账面价值约

为 7,159 万元。

    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部分影视项目推进缓慢,公司基

于资金安排及业务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将该影视项目出售。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客户一签订《关于电视剧<北京往事>之项目转让协议》,

约定公司将在该剧中享有的所有项目权益转让给客户一,包括但不限于所

有著作权及投资收益权。通过平台的引荐,交易对手方为业内影视公司,

有较强的项目运作能力,曾出品过多部知名影视作品,该公司基于对该影

视作品的市场前景看好及价格优势,获取该剧投资收益及其他长尾收益,

决定购买我公司享有的该剧著作权及投资收益权。公司以平台预售合同

21,000 万元为定价参考,按公司持有 44.31%份额及享有 1%发行代理费,




                                3
估算公司可获得收益约 8,735 万元,基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及业务发展等

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 8,000 万元,符合市场惯例,价格

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2022 年 12 月我司确认该剧转让收入,通过转让

该剧实现营业利润约 388 万元。

    (二)相关主要合同条款

    转让方:北京文化;受让方:客户一

    1、转让权益内容:转让方同意将其在该剧中享有的所有项目权益转

让给本协议的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将该剧中转让方享有的所有

著作权及投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

    2、转让价格:双方确认,上述权益的全部转让价款为 8,000 万元。

    3、受让方确认,其已知悉项目的投资风险,若发生任何原因导致该

剧后续发行受阻,无法播出,均与转让方无涉,受让方不可因前述原因主

张撤销或变更协议。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售后退回条款。
    (三)销售项目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收到余款 3,200 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转让

款项全部收回。

    (四)经查询公开信息平台,截止目前,上述销售对象与公司、公司

董监高、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业务重要节点及其会计处理,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应会计准则依
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北京文化本期收入确认适用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4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条款如下:

    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

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第十三条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

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

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

务;

    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

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公司适用的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①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在电影片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通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双

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

    ②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交付,

且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③电视剧销售收入:在电视剧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

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拷贝、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

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电影、电视剧完成摄

制前采取全部或部分卖断,或者承诺给予影片首(播)映权等方式,预售

影片发行权、放(播)映权或其他权利所取得的款项,待电影、电视剧完

成摄制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给预付款人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④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收入:包括艺人代理服务收入及企业客户

艺人服务收入两类。a.艺人代理服务收入:在公司旗下艺人从事公司与艺

人签订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演艺等活动取得收入时,公司根据与艺人签订

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方式确认收入;b.企业客户艺人服务收入:在服务已




                                6
提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及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⑤公司参投的电影、电视剧,在拍摄完成后向其他方转让投资份额的,

待将投资份额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能够取得相关

份额控制权时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自 2018 年起,即参与筹备、拍摄、制作及发行该项目,在项目

推进的各环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了项目顺利完成摄制,是公司近

年来重要的存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资金安排及业务发展等因素的

综合考虑,将该项目出售,并于第四季度确认该项目转让收入。经自查,
确认收入时该项目已完成摄制,签订转让合同并交付全部物料及版权文件,

且已收回 60%款项,符合上述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问题(2)中所涉收入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

及获得的审计证据,其是否需按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进行扣除,若否,相关依据是

否充分。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①获取并检查电视剧项目转让协议、物料交接单据等资料,判断公司

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②获取并检查电视剧联合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授权及代收垫付协

议等过程资料,核实相关交易是否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转让交易是否满




                                7
足收入确认条件;

    ③检查交易款项支付情况及收到款项的资金流向;

    ④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信息,确认客户与公司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⑤向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和本期交易金额;

    ⑥访谈客户,了解交易背景、交易方资金来源等信息,核实交易的真

实性。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①电视剧《北京往事》之项目转让协议、电视剧素材交接清单;

    ②电视剧《北京往事》(暂定名)联合投资协议、电视剧《北京往事》

联合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电视剧《北京往事》授权及代收垫付协议、电

视剧《北京往事》授权合作协议;

    ③资金收付银行回单及对账单;

    ④客户工商登记及其他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⑤盖章相符的询证函回函;

    ⑥被访谈人签字的访谈记录、交易方资金来源银行回单。

    根据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电视剧投资为公司

的主营业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规定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4)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比例为 92.33%,客户集中度较高。请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说明近三

年前五大客户是否稳定,请穿透核查前五大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



                                 8
系,相关业务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你公司是否存在串通客

户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前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明细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收入占比
                                  关联关系
              1     客户十二        否       32,090.12         75.37%
              2     客户十三          否        4,225.30        9.92%
              3     客户十四          否        1,057.00        2.48%
 2020 年度
              4     客户十五          否         481.87         1.13%
              5     客户十六          否         471.70         1.11%
                    合计                     38,325.98         90.01%
              1     客户十七          否       11,353.71       38.10%
              2     客户十八          否        8,722.35       29.27%
              3     客户十九          否        2,090.86        7.02%
 2021 年度
              4     客户二十          否        1,739.59        5.84%
              5     客户二十一        否        1,636.35        5.49%
                    合计                     25,542.86         85.73%
              1     客户一            否        7,547.17       69.89%
              2     客户二            否         924.53         8.56%
              3     客户十八          否         691.37         6.40%
 2022 年度
              4     客户二十二        否         600.00         5.56%
              5     客户二十三        否         207.21         1.92%
                    合计                        9,970.28       92.33%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等业务,主

要通过投资、制作、营销、发行及版权转让的方式开展。公司业务不依赖

于单一客户,但基于业务模式的特性,通常直接客户的数量较少,销售金




                                  9
额较大,故近三年前五名客户变化较大,但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均通

过影视业务形成,均为具备商业实质的真实交易,同时公司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确认收入,不存在串通客户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影视项目销售协议、物料交接单据等资料,判断公

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3)获取影视项目收益结算表,结合相关合同协议,核对收入确认

金额是否准确;

    (4)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信息,确认客户与公

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走访程序;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相应的合同协议、

期后收款凭证等资料,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结合审计获取的合同协议、财务账簿、记账凭证、银行单据等

资料,复核公司上述回复内容的准确性。

    基于执行的核查工作,核查结论如下:

    (1)公司披露的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项目情况与审计了解的
情况一致;

    (2)公司披露的第四季度大于 1,000 万元的营业收入项目情况与审



                               10
计了解的情况一致,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未发现

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未发现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具备真实

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以及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63.76%,其中电视剧网剧业

务实现收入 9,726.05 万元,毛利率为 26.39%,同比增加 36.89 个百分点,

电影业务实现收入 1,059.04 万元,毛利率为 49.80%,同比下降 25.94 个

百分点。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 5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3,440.85 万元,同比

上升 41.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51.25 万元,同比下降

93.39%。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24.25 亿元,远超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你公司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为负值。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扣非

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说明对你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判断

依据及具体结论,进一步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公司等情况

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款

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①了解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以及已经或拟实施的持续



                                 11
经营能力改善措施;

    ②检查公司已经或拟实施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措施相关资料,评价相

关措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③向被审计单位的代理律师函证公司面临的诉讼和索赔事项,判断未

决诉讼及未支付诉讼赔偿是否对公司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①管理层关于公司持续经营情况的说明;
    ②电影保底发行协议、联合投资补充协议、银行授信协议、基金评估

报告、基金转让意向书、房产产权证书等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措施证明材料;

    ③律师函证回函、法律意见书、起诉状、判决书、和解书、解除保全

申请书等。

    根据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可管理层对公司未来

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以及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措施的有效性。根据公司管理

层的评估,受外部环境影响,国内近几年影视行业受到巨大冲击,多家同

行业影视传媒公司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 年以来,影视行业复苏态势

明显,预计年内电影市场有望迎来较好的增长。公司近年来主导或参与出

品,发行了多部优秀电影,目前拥有一定的电影、电视剧网剧项目储备,

未来计划通过上映库存电影、优化经营策略等途径改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

状况。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存在《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请补充说明在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




                                12
大的情况下,你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等业务,受

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在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的情

况下,净利润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①报告期内公司无银行贷款利息,

导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大幅下降;②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合作方进行积极沟

通,对公司债务进行重组,产生债务重组利得;③报告期内公司无大额资

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1.57 亿元。综上因素,报告

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 54.04%。公司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3)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等分别说明报告期内你

公司电视剧网剧业务和电影业务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影视业务主要为电影、电视剧网剧投资、制作、营销、发行及版

权转让。

    (1)2022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电影业务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电影业务         2021 年电影业务
   公司简称                                                    毛利率变动
                         毛利率                  毛利率
   华策影视              43.39%                  35.03%          8.36%
   万达电影               -4.94%                 60.68%         -65.62%
   光线传媒               13.13                  36.34%         -23.21%
   百纳千成               -4.96%                -24.90%         19.94%
  平均毛利率              11.66%                 26.79%         -15.13%
   北京文化               49.80%                 75.74%         -25.94%

   注:同行业数据均为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公司电影业务主要通过投资、制作、营销、发行及版权转让电影项目




                                        13
的方式开展,该项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电影项目的市场表现。2022 年度

公司电影业务毛利率及变动情况较去年同期水平下降,主要原因为上年同

期公司参与出品的电影《你好,李焕英》于 2021 年大年初一上映,累计

票房达 54.13 亿元,夺得春节档冠军,该项目为上年同期公司电影业务主

要结算项目,影响电影业务毛利率较高。2022 年度公司电影业务毛利率高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2022 年电影项目收入多为往期

项目的二级市场发行收入或多轮发行收入,成本基本于前期进行了结转,
故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水平。

     (2)2022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电视剧网剧业务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电视剧网剧业务    2021 年电视剧网剧业务
    公司简称                                                         毛利率变动
                           毛利率                   毛利率
    华策影视               28.54%                   20.21%             8.33%
    慈文传媒               22.99%                   18.39%             4.60%
    百纳千成               19.34%                   26.19%             -6.85%
    幸福蓝海              -13.39%                   45.02%            -58.41%
   平均毛利率              14.37%                   27.45%            -13.08%
    北京文化               26.39%                  -10.50%            36.89%
注:同行业数据均为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公司电视剧网剧业务主要通过投资、制作、发行、销售、版权转让电

视剧网剧项目的方式开展。2022 年度公司电视剧网剧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相较上年同期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

电视剧网剧行业受外部环境多方面影响,公司主要的投资项目调整发行计

划,导致项目毛利率为负,同时其他项目的制作和发行周期拉长,上年同
期其他可结算项目较少。
     (4)你公司将与影视项目直接相关的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费用计入

生产成本,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推广宣传费用及其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情



                                            14
况,并进一步说明其与你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推广宣传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影视项目                     21.84                468.31     -95.34%
    公司层面                      0.00                    0.00    ——
      合计                       21.84                468.31     -95.34%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包括电影、电视剧网剧等业务,与公

司影视项目直接相关的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报告期内

公司产生营业收入的项目以往期上映或播出的影视剧为主,未上映项目尚

未进入宣传推广阶段,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层面的市场宣传推广方面的

销售费用,因此报告期内推广宣传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

    因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影响,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但因收

入主要来自于往期项目,未发生较大的推广宣传费用,故报告期内推广宣
传费用变动与收入变动不具有完全相关性。
    3、根据年报,你公司董事姚岚因初任董事对公司经营财务情况了解

程度有限,尚在熟悉中,对年度报告投弃权票。

    (1)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是否为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及积极配

合,是否存在阻碍、拒绝或干预董事履职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阻碍、拒绝或干预董事履职的情形。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年报披露前,提前一周将 2022 年审计报告初稿发至各位董事

审阅,并于 4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年报沟通会议和发送会议


                                         15
材料,会上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就 2022 年年报相关事项向董事进行了汇报

和充分沟通,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相关议案,公司为董事履职提

供了必要条件并积极配合。
    (2)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3.33 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

合理注意义务,不得单纯以对公司业务不熟悉或者对相关事项不了解为由

主张免除责任。请董事姚岚说明对年度报告投弃权票的真实原因,是否存

在履职障碍,如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职业经历等说明其作为公司董事

是否具备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否勤勉尽责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董事姚岚回复:

    本人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收到北京文化董秘邮件发来的审计报告初稿

(含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正文及附注,注:不含年报等董事会其他资料),

并接收到通知将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00 召开线上董事沟通会。收

到上述材料后,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并就主要关注点做好记录工作,于 4

月 21 日准时参加了董事沟通会,并就本人关注点于会上向上市公司有关

人员及年审会计师进行提问。问题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下降的

主要原因,商誉减值情况、利润表中利息费用资本化情况、投资收益中债

务重组收益构成、预付款中账龄较长项目的减值情况等。针对上述问题,

上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解答。线上沟通会后,于 4 月 21 日下午五

点左右,本人通过邮件收到了完整版年报董事会会议材料(含年报)。经

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约需 1-2 个工作日),本人于 4 月 25 日截止日前

进行了投票。



                                 16
    经上述时间线可知,预留给本人审核完整版材料的时间仅 1-2 个工作

日,由于本人于 2023 年 2 月初任公司董事,同时,本人现任青岛西海岸

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青岛聚富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非

北京文化专职董事,无法在有限时间内针对公司拟披露的财务状况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做出结论性意见。本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企

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审计助理经理,针对年报及一季报中本

人的关注点虽线上沟通会时其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解答,但基于本人财务、
审计等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以及本人以往审计工作的工作习惯,本人需

在现场查阅有关合同、财务账目、凭证等资料,同时访谈各相关当事人进

行充分论证后方能发表意见,由于本次时间有限及本人的工作安排,本人

无法在短时间内核查清楚并做出结论。因此,基于以上原因,本人提出“因

初任董事对公司经营财务情况了解程度有限,尚在熟悉中,对年度报告投

弃权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具备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并尽到

合理注意义务。
    4、2019 年 10 月,你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水”)10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交易对价为

8.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已支付交易价款 7.2 亿元。报告期内,

你公司研究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请年审会计师穿透核查交易

款项的真实去向,并结合近四年密云东方山水国际电影文旅小镇项目开发

基本无实质性进展的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土地使用权资产是否出现减值

迹象,前述股权收购交易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


                                17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交易款项的真实去向,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支付交易款项的凭证、银行回单;

    (2)向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发出要求对方配合穿透核查的沟通函。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回函

说明共计收到北京文化支付东方山水交易款项 6.94 亿元,其资金主要用

于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偿还同行业单位借款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北
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函说明共计收到北京文化支付东方山水

交易款项 2,600 万元,其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子公司往

来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经营发展需求。受客观因素限制,我们未能实

施进一步的穿透核查程序。

    基于执行的核查工作,交易款项由公司支付给了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

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支付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

限公司 69,400.00 万元,支付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

万元,共计支付 72,000.00 万元,尚有 11,844.17 万元尾款未支付。受外

部环境、自身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司自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后尚未进行实

质性开发。土地使用权资产合并层面初始入账成本为 79,704.06 万元,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摊销 11,850.60 万元,计提减值 9,873.60

万元,账面价值 57,979.85 万元。本期,管理层对土地使用权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锋咨报字(2023)

第 01035 号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资产在估值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可收回金额为 59,062.53 万元,大于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资产本期未




                                 18
发生减值。

    结合交易款项核查程序,以及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获取的审计证

据,我们未发现交易不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的情况。
    5、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 14.63 亿元,其中账龄超过 2

年的款项为 14.39 亿元,占比 98.39%。请结合预付款项所涉影视剧项目的

制作进展、预计完工时间、预计播出时间等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预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                                             预计播出        是否存在
 项目名称                     制作进展          预计完工时间
              余额                                                 时间          减值迹象
                         第一部已取得公映许可
                                                                第一部预计
 项目十二   131,420.59   证,第二、三部后期制    部分完工                          否
                                                               2023 年暑期档
                                 作中
 项目十三    9,075.00          后期制作          2023 年底        2024 年          否
 项目十四    2,752.38          筹备中              待定            待定            否
   合计     143,247.97

    上述项目预付款项余额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的 97.92%,均处于开发或

制作阶段,未发现减值迹象。公司对项目十二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

未发现减值迹象。

    6、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 36,110.37 万元,主要包括在产品

36,072.57 万元及库存商品 37.80 万元。请结合相关影视剧的制作、发行

进度及你公司电影、影视剧网剧的盈利模式说明库存商品余额较低的原因,

现行库存商品水平是否足以支撑你公司持续创收。请结合单项在产品制作



                                          19
进展等说明你公司在产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的项目开展主要通过预付款项和存货进行核算,对于委托摄制的

业务,先通过“预付制片款”科目进行核算,当影视片完成摄制并收到有

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时,按实际结算金额转作存货,故报告期末公司存

货余额较低。2022 年末公司存货及预付款项大额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资产       作品                            作品     销售或
   项目名称                                项目所处阶段                          处置计划
                  余额         类型                            库龄     播放情况
                                        第一部已取得公映许
   项目十二     165,506.02      电影    可证,第二、三部后期   6-7 年   未播放   近期播放
                                                制作中
   项目十三         9,119.17    电影          后期制作         3-4 年   未播放   择期播放
   项目十四         3,281.10    电影         开发阶段          2-3 年   未播放      无
   项目十五         1,000.00    电影         开发阶段          5-6 年   未播放      无
   项目十六          849.06    电视剧         已播放           3-4 年   已播放    已播放
       合计     179,755.35

       上述项目账面资产余额合计 17.98 亿元,占公司存货及预付款项的

98.55%。公司项目十二的第一部已取得公映许可证,预计于 2023 年暑期

上映,第二、三部正在进行后期制作,作为中国电影史上首次三部连拍的

商业巨制将为公司形成持续可观的收入。项目十六已于 2023 年 4 月在电

视台及新媒体平台播放,项目十三正在进行后期制作,拟于 2024 年上映,

同时公司将会加大优秀影片的投入,故虽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较低,但结合

预付款项中的项目情况来看,公司的项目储备和开发足以支撑公司持续创

收。




                                             20
    公司存货项目均处于开发制作、待上映或已播出状态,未发生减值迹

象,无需计提减值,公司在产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7、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余额为 11,185.14 万元,主要为北京摩天

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天轮文化”)相关商誉。请结合摩天

轮文化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及主要

参数说明未对摩天轮文化相关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摩天轮文化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年份                          总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0 年            -3,144.63    22,964.86    11,370.54     11,594.32
   2021 年            -1,530.06    19,821.00     9,867.03      9,953.97
   2022 年            -1,415.03    16,952.67     9,318.56      7,634.11

    由于摩天轮文化部分电影板块转移至母公司,故公司采用收益法,以

包含在摩天轮文化的相关资产、负债和母公司相关资产、负债中的资产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对报告期内摩天轮文化进行

商誉减值测试,具体假设与参数如下:

    (一)假设如下:

    1.有序交易假设: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

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

    2.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委估资产组按基准日的现状、用途和使用方

式、管理水平持续经营,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21
     3.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

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

见的重大变化;

     4.假设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未来可继续保持,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

量的预测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做

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5.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所有资料真实、完整、

准确、有效;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金流入、流出为年中;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

能力担当其职务;

     8.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摩天轮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如下:
                                                关键参数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
                                         预测     稳定增                       税前
  成商誉的事项            预测期                                   利润率
                                         增长率     长率                       折现率
北京摩天轮文化传媒 2023 年-2027 年(后                       根据预测的收入、
                                          注1        持平                     15.81%
    有限公司         续为稳定期)                            成本、费用等计算

    注1:根据历史年度的经营状况、目前已投资的影视项目、签订的合同以及未来的经营规划、
预算等资料对预测期内的各类收入进行了预测,结合公司目前参与投资制作的影片情况,预计短期
内公司营业收入会有所波动,但未来长期发展趋势会趋于行业整体水平。

     基于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假设以及相关参数依据,报告期末包含全

部商誉资产组账面值为 147,261.33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161,200.00 万元,

故摩天轮文化相关商誉未发生减值迹象。


                                          22
    8、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2.04 亿元,其中包括往来

款 1.57 亿元和资金利息 2.18 亿元。请补充说明往来款和资金利息项的具

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相关交易的具体背景和内容、债权人及

其是否为关联方、约定付款日期、预计付款日期等。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往来款主要为影视项目未能如期上映

退回预付授权费所致,其他应付款中的资金利息主要为影视项目固定回报

及分账收入结算产生的利息所致,其他应付款中的往来款和资金利息项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名称       金额         交易内容         约定付款日    预计付款日    是否关联方
   债权人一         5,280.00   项目授权费           无        2023 年 5 月       否
   债权人二         4,800.00   项目授权费           无        2023 年 5 月       否
   债权人三         3,464.15  项目授权费            无        2023 年 6 月       否
                            景区分公司债务                    景区资产转让
   债权人四          463.96                         无                           否
                                  转移                        款收取日结算
    债权人五         393.78 诉讼一审判赔款          无          终审判决日       否
大额往来款合计
                   14,401.88
(占比 91.57%)
    债权人六       11,344.38 项目固投利息        项目上映后    项目上映后        否
   债权人七         4,616.44 项目固投利息        项目上映后    项目上映后        否
   债权人八         3,570.60 项目结算款利息 2023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否
                                                                          公司原董事(过去
   债权人九         2,033.75 项目固投利息        项目上映后    项目上映后 12 月内)任该公司
                                                                            母公司董事长
     债权人十         69.57 项目结算款利息          无             待定           否
大额资金利息合计
                   21,634.74
  (占比 99.23%)

    9、报告期内,你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

回 1,113.28 万元,主要系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



                                            23
纪伙伴”)现金收回。2020 年 4 月,你公司将世纪伙伴 100%股权转让给

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形成因转让世纪伙伴导致公司被动形成

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世纪伙伴应付你公司的往来

款余额为 3.27 亿元,其承诺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归还公司的剩

余全部往来款。2020 年,你公司对 3.27 亿元往来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请核实世纪伙伴的还款情况,并结合世纪伙伴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说明其还款承诺的可实现性,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公司回复:

    2021 年度,公司收到世纪伙伴还款 1,000 万元;2022 年度,公司收

到世纪伙伴还款 1,113.28 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公司合计收到

世 纪 伙 伴 还 款 2,113.28 万 元 。 根 据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世纪伙伴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且存在终结本次执行案件,预计

后期还款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已成立催收小组,安排专人定期督促世纪伙

伴按还款承诺还款,若世纪伙伴后期未按其还款承诺的要求还款,公司拟

通过协商、发函催收、诉讼等方式收回欠款。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多项未决诉讼,请结合诉讼进展说明相关

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就诉讼重

大进展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24
    2022 年,公司被诉讼案件共计 22 件,截止目前,公司通过和解、调

解、原告撤诉等方式解决了被诉案件 18 件,目前仍进行中的被诉案件 4

件。针对上述 4 件被诉案件,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认为案件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或具体赔偿金额无法确定,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7 日、2022 年 8 月 27 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和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相关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0;《2022 年半

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关于公司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8;《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

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就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已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