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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3-046


            北 海 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额度:提供反担保金额 1,215.2 万元;
    ●反担保期限:自南昌产投融担履行对外赔付之日起三年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反担保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1、提供反担保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变科技”)出于业务
需求,分别与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根据业务要求需要金融机
构就前述业务开具履约保函。为确保江变科技与客户购销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江变
科技和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投融担”)拟签署《委托担保合
同》,委托南昌产投融担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高
新支行”)开具分离式履约保函,并向江变科技提供 1,215.2 万元担保,保函担保期限
为自采购合同签署日起 180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为此,公
司需要向南昌产投融担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自南昌产投融担履行对外赔
付之日起三年内。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南昌产投融担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向南昌产投融担提供的反担保不涉及
关联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反担保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被反担保企业的情况
    (1)被反担保单位名称: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1266 号翠林大厦 21 层
    (4)法定代表人:谢芬
    (5)注册资本:105,000.0123 万元
    (6)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投标担
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南昌产投融担资产总额 138,822 万元,
负债总额 15,442 万元,净资产 123,380 万元、营业收入 15,886 万元,利润总额 7,065
万元,净利润 5,081 万元(经审计)。
    (9)南昌产投融担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
    (10)南昌产投融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反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保证的范围:南昌产投融担依分离式保函协议约定代江变科技向保函开立
银行偿还的款项(下称“垫付款”)、垫付款利息和违约金,实际追偿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追偿而产生的费用等)。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南昌产投融担履行对外赔付之日起三年内。
    上述反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具体反担保保证内容以最终签订
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南昌产投融担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基于南昌产投融担对公司子公司的
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需要向南昌产投融担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该事项有助于子公
司业务的顺利实施,将增强江变科技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成本;且被反担保人南
昌产投融担的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该笔反担保业务的财务风险
处于可控范围内。
    董事会经认真考量,认为本次向南昌产投融担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
保的相关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笔反担保业务
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471.7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3%、-1.97%(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为-125,302.91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471.75 万元,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3%、-1.97%。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 155,638.17 万元(不含利息)。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