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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桂股份: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23-12-22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战略发展考虑,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粤桂股份”或“公司”)拟与连州新南昊反背冲石英矿有限公司(下

称“新南昊”)共同出资设立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粤桂股份以货币或非货币认缴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比例 60%;新南昊货币或非货币认缴出资额 4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比例 40%。

    本次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连州新南昊反背冲石英矿有限公司

    (一)住所:连州市瑶安乡新九村委会反背冲村白石山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三)法定代表人:孔祥义

      (四)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开采,矿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及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广东新宏昊矿业有限公司            100.00           200



      (七)新南昊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八)新南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

关最终登记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连州市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及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         元)

粤桂股份     60.00        600.00     非货币、货币出资   自有资金

新南昊       40.00        400.00     非货币、货币出资   自有资金



     (二)出资方式:粤桂股份以货币或非货币出资 600 万元,新
 南昊以货币或非货币出资 400 万元。
     (三)新进领域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上游材料需求持续上升。公司通
 过和新南昊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充分利用
 清远市优质石英、碳酸钙等非金属资源供应丰富的优势,借助合作方
 较成熟的加工工艺技术和下游客源,推进对相关新材料制造领域的战
 略布局。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新南昊及其实控人将签订项目公司《合作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公司: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连州
 市(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股权及出资:初始股东暂定 2 个,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粤桂股份以货币或非货币认缴出资 600 万元,占比 60%;新南昊货币
或非货币认缴出资额 400 万元,占比 40%。
    (三)公司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置三会一层。
    1.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党组织。
    2.董事会设置 5 名董事,粤桂股份委派 3 人,其中一人担任董
事长及法人;新南昊委派 2 人。
    3.设置监事 1 名,由粤桂股份委派。
    4.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四)后续项目投资:双方共同推进后续持续投入和生产经营。
项目投入将优先使用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若需双方股东增资的,需
要双方同股比增资。
    (五)违约责任:协议各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
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
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遵
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同时,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
合作协议或终止本合作协议的履行。
    (六)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有权
机构审议通过后对签署方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定位,满足公司布局
绿色化工新材料的转型方向。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石英、碳酸钙等非
金属矿业资源丰富,有利于保障公司项目生产运行。本次投资有利于
公司开拓业务,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增加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综合竞争力。
    (二)存在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受地方政策、行业产业发展、人才引入、上游
原材料保障、资金保障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不
确定性。针对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经营、
技术等风险,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
机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及合作,推进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由粤桂股份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粤桂-新南昊关于设立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
协议;
    (五)广东广业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六)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
与连州新南昊反背冲石英矿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法律意见
书》;
    (七)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