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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12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 1,128,370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20%,回购资金总额为 2,216,868.80 元。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9,400,979,520 股减少至 9,399,851,150 股。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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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0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6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
   (四)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公司披露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十

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第五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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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2022 年 1 月 6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2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八)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第六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
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四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
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2年12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2年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一)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七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3年5月2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内
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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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1.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异
动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
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
(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对于激励对象离职

当年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权益,应结合其个人年度
贡献,按其在相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比例(相应年度任职月份/12)
将对应权益纳入本计划考核体系,并按既定程序实施考核。剩余年度(不
含离职所属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
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9 名因
辞职或因工作调动、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中有 1 名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 1,098,670 股 A 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工作调动、退休与公司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 1.92 元/股(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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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36 元/股(回购
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因辞职人员原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85 元/股(因目前公司股票市价高于授予价格,
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85 元/股)。
    2.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

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处理。因2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0.8,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700股。因目前公司股
票市价高于授予价格,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5元/股。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28,37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2,216,868.80元。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3年5月30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并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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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该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请求。
     2023年7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

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已向回购对象支付回购款合计2,216,868.80元;公
司变更后的股本为9,399,851,150元,比变更申请前减少人民币1,128,37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计1,128,370股A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00,979,520股减少至9,399,851,150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回购注销股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数量(股)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407,751         0.36     -1,128,370      32,279,381         0.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367,571,769       99.64               0   9,367,571,769       99.66
其中:A 股           7,956,031,769       84.63               0   7,956,031,769       84.64
    H股              1,411,540,000       15.01               0   1,411,540,000       15.02
三、股份总数         9,400,979,520      100.00     -1,128,370    9,399,851,150      100.00
    注:1. 上表中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
五入导致。
    2. 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3年7月14日的公司股本情况,A股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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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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