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12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 1,128,370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20%,回购资金总额为 2,216,868.80 元。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9,400,979,520 股减少至 9,399,851,150 股。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1 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0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6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 (四)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公司披露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十 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第五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 2 (七)2022 年 1 月 6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2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八)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第六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 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四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 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2年12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2年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一)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七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3年5月2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内 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3 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1.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异 动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 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 (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对于激励对象离职 当年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权益,应结合其个人年度 贡献,按其在相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比例(相应年度任职月份/12) 将对应权益纳入本计划考核体系,并按既定程序实施考核。剩余年度(不 含离职所属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 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9 名因 辞职或因工作调动、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中有 1 名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 1,098,670 股 A 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工作调动、退休与公司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 1.92 元/股(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4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36 元/股(回购 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因辞职人员原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85 元/股(因目前公司股票市价高于授予价格, 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85 元/股)。 2.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 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处理。因2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0.8,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700股。因目前公司股 票市价高于授予价格,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5元/股。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28,37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2,216,868.80元。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3年5月30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并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公 5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该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请求。 2023年7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 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已向回购对象支付回购款合计2,216,868.80元;公 司变更后的股本为9,399,851,150元,比变更申请前减少人民币1,128,37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计1,128,370股A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00,979,520股减少至9,399,851,150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回购注销股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数量(股)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407,751 0.36 -1,128,370 32,279,381 0.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367,571,769 99.64 0 9,367,571,769 99.66 其中:A 股 7,956,031,769 84.63 0 7,956,031,769 84.64 H股 1,411,540,000 15.01 0 1,411,540,000 15.02 三、股份总数 9,400,979,520 100.00 -1,128,370 9,399,851,150 100.00 注:1. 上表中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 五入导致。 2. 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3年7月14日的公司股本情况,A股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