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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作为金陵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
见
    1、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
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同意提名:陈胜、陈海、王健、汪洋、曹小强、张群洪作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3、同意提名:高燕萍、沈永建、寇俊萍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广基               高燕萍             沈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