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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6-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公正、
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陈海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王健、
汪洋、李剑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汪洋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
人),聘任贾明怡为总工程师,聘任李泉为总经济师;同意聘任陈海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朱馨宁、奚震新为公司总裁助理。陈海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
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燕萍               沈永建                  寇俊萍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