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8 年 11 年 21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 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 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2 亿元与南京新工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资管”)和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工新兴”)共同发起设立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基金 存续期限为 5 年,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 与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 东共同发起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 号:2018-044)。 2、新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4.60%股份),新工 新兴为新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工集团、新工新兴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公司与新工集团、新工新兴之间存 在关联关系,涉及关联交易。 3、鉴于基金存续期限将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到期,根据《南京 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约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新工新兴提 出延长基金合伙期限等事项的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 九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基金 的存续期限延长一年,即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就前述事项对 《合伙协议》中存续期限等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 办理与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相关事宜。关联董事曹小强已回避对该 议案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新工集团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71347443B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 65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雪根 注册资本 455,347.4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工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经核查,新工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说明 新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新工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39,609.55 8,694,248.39 负债总额 4,948,406.11 4,970,879.12 净资产 3,791,203.44 3,723,369.27 营业收入 3,341,263.79 6,081,983.39 净利润 80,047.90 174,740.35 (二)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MP36NXY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 71 号 法定代表人 肖玲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及管理;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 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工新兴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经核查,新工新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说明 新工新兴为新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新工新兴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00.24 3,807.64 负债总额 229.64 454.60 净资产 4,070.60 3,353.04 营业收入 894.91 1,833.01 净利润 717.57 824.52 三、其他投资人基本情况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4260904296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58 号-28,1701-1710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瑞 注册资本 1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组建、受托管理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 及运营;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紫金资管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经核查,紫金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紫金资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4,683.69 598,575.76 负债总额 304,422.92 309,145.59 净资产 300,260.77 289,430.17 营业收入 21,759.55 74,085.56 净利润 7,758.09 9,445.83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 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1XJKDXXQ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 7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玲)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医疗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合伙人构成: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额 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型 (万元) 普通合伙人 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100 0.17% 有限合伙人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金 29,900 49.83% 有限合伙人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1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20,000 33.33% 合计 60,000 100.00% (二)基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145.10 101,742.39 负债总额 11,696.42 12,534.07 净资产 90,448.68 89,208.32 营业收入 20,369.61 39,234.69 净利润 1,026.21 1,037.78 五、《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新工集团、新工新兴、紫金资管签署 了《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十条之第一款变更为“本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为 6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2、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十一条之第一款变更为“本合伙企 业的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延长期为 1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 之日起计算。投资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在退出期及延 长期内,本合伙企业不应从事新的项目投资活动,但完成投资期已经 签署并有约束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外。” 3、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五十二条之第三款变更为“本合伙 企业进入退出期,普通合伙人按照基金尚未收回投资本金的 2%/年收 取管理费。普通合伙人在延长期及清算期内不再收取本合伙企业管理 费。” 4、其他 (1)各方均理解并同意,除前述变更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保 持不变,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本补充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且经各方通过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延长存续期等事项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未改变公 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新工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为 28,024 万元,关联销售金额为 5,883 万 元。 八、独立董事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 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认为:基于 基金整体运作情况,公司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等事项有利于保障合 伙人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延长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延长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等事项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符合基金 的实际运作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 同意上述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 协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