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5-2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3—2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5 月 25 日和 5 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和《关于回
购部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24)。
截止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期限已届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公告如下:
一、回购 A 股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64%,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人民币 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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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58,2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 A 股股份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后依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自 2022 年 7 月起,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均及时对外披露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公告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截止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期限已
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 5,874,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人
民币 1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1.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 75,105,912.4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资金总额、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
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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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
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数量为 5,874,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0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且全部锁定,按照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
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增减变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3,492 0.01% 5,874,409 5,967,901 0.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4,775,868 99.99% -5,874,409 1,168,901,459 99.49%
三、股份总数 1,174,869,360 100.00% 1,174,869,360 100.00%
六、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A 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指引》第十
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
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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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
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6 月 1 日)前五个交
易日(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40,369,650 股的 25%。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全部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
放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
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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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
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
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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