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2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3-3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公司 2022 年末总股本 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95,857,585.98 元,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2 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3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2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将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5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2       08*****686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3
年6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与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

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10=95,857,585.98元
/1,174,869,360股*10=0.815899元。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95,857,585.98元/1,174,869,360股=0.0815899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收盘价
-0.0815899元/股。




                              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咨询联系人:张 欣
   咨询电话:(0531)58067586

   传真电话:(0531)5806700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