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河化股份 股票代码:0009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何建国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何卫国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河化股份 指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何建国、何卫国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至 4.999997%,不再为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何建国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31964****** 通讯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何卫国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41970****** 通讯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何建国先生与何卫国先生系兄弟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通过河化股份披露了减持计 划,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322,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此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合计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13,10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578914%,所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占公司目前总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减持股数(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3.02.14-2023.05.22 3,060,800 0.836005% 何建国 大宗交易 2023.02.17-2023.05.19 4,531,000 1.237565% 集中竞价 2022.12.27-2023.05.15 1,831,400 0.500216% 何卫国 大宗交易 2023.02.16-2023.05.18 3,680,000 1.005129% 合 计 13,103,200 3.578914% 上述因素导致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 股比例由 8.578911%减少至 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 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751,597 4.575411% 9,159,797 2.501841% 何建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51,597 4.575411% 9,159,797 2.5018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657,700 4.003499% 9,146,300 2.498155% 何卫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57,700 4.003499% 9,146,300 2.4981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6 合计持有股份 31,409,297 8.578911% 18,306,097 4.99999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09,297 8.578911% 18,306,097 4.9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 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173,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4.69%。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3 年 02 月 6.53-6.66 1,830,600 0.50% 集中竞价 2023 年 05 月 5.40-5.48 1,230,200 0.34% 大宗交易 2023 年 02 月 5.65-5.80 1,400,000 0.38% 何建国 大宗交易 2023 年 03 月 5.36 1,320,000 0.36% 大宗交易 2023 年 04 月 4.72-4.98 941,000 0.26% 大宗交易 2023 年 05 月 4.91-4.93 870,000 0.24% 集中竞价 2022 年 11 月 6.66 6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2 年 12 月 6.52-7.13 1,770,600 0.48% 集中竞价 2023 年 04 月 5.47 420,000 0.11% 何卫国 集中竞价 2023 年 05 月 5.38-5.66 1,410,600 0.39%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6.48-6.56 2,240,000 0.61% 大宗交易 2023 年 02 月 5.81-6.00 1,420,000 0.39% 大宗交易 2023 年 05 月 4.98-5.00 2,260,000 0.62% 合计 17,173,000 4.69%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河化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 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何建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何卫国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1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何建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何卫国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河池市六甲镇 股票简称 河化股份 股票代码 00095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何建国 重庆市南岸区****** 务人住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何卫国 重庆市南岸区****** 务人住址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31,409,297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578911%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减少 13,103,2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3.578914%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8,306,097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 13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4 (此页无正文,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何建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何卫国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