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2023-12-1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庆
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前收到会议材料,听取了相关负
责人员的报告,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后,我们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此次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是基
于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的,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到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体现公平、公正、公
开的市场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2、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 相
关交易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获得长期、稳定、充足的原材料供应,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以
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二、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 涌 李国峰 赵云宝 潘 明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