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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克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主体的核查意见2023-06-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对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或“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16,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5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09,387.44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281.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06.29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2〕2-4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52,589.80             40,901.23
生活用纸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25,401.99             18,587.79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969.43             11,642.34
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注]                         7,970.06              6,198.64
补充流动资金                                      30,570.98             23,776.30
                  合计                           131,502.26            1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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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售后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总投
     资额调整为7,879.94万元。

           三、“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基本情
     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优化变更,具体情况如
     下:
            (一)“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变更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修水工业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
                                    园区柯龙公路南侧

            (二)“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变更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九江欧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
注册资本                       66,68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胡甫晟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
经营范围
                               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变更的原因
            1、公司发行上市后,当地政府为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当地政府
     拟在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为公司规划一块新的项目用地,并由公司摘
     牌取得。
            2、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系现有厂区的多余用地,
     由于考虑公司将逐步新增新能源设备等大型设备业务,如继续在现有厂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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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募投项目,将不利于生产物料周转,影响生产效率,同时也可进一步优化
    各产品线的生产区域。
         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
    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变更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      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


         (二)变更原因
         专用智能装备制造研发与设备生产息息相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
    施地点由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变更为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与“生活
    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在同一个产业园,可促进未来新
    项目研发生产更好的协调沟通,同时为进一步优化现有厂区布局,将该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同一地点。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基于实际
    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在整体规划和布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增强研发中心与
    设备制造的整体配套,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有利于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顺利推
    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
    的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
    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地点及主体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
    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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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等实际情
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
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
点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
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克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
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
理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欧克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
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鹏                  樊长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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