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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3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阅本次审议事项相关资料,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进行认真审核和了解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其提名
程序与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经对本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简历的 认真审
查,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有关规则 规定的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未发 现被聘
任人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立平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郑骎先生、杨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聘任赵小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蓝霞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能够胜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人的职位。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蓝霞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夏成才、蒋国良、马广富
                                                     2023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