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6 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
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龙源电力”)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23 上
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以及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6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为经营性资金往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含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为 7,443,718.09 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2008 年 7 月 22 日,龙源电力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为联营公司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授
的银行信贷提供的担保而向该联营公司的控股权益拥有人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一项反担保。截至报告期末,
该项反担保的银行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7,443,718.09 元,不存
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
项。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魏明德、高德步、赵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