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 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 1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在相
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额的 10%。
如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
H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龙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向公司
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
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
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
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务(义务)
将由本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清偿(履行)。
债权申报方式: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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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也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9 国际投资大厦 C 座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10-63887863
邮编:100032
电子邮箱:12015503@ceic.com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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