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8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
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8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董事
意见。
一、关于参与设立天津滨海合营企业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参与设立天津滨海国能龙源新能源有
限公司,符合公司新能源开发建设的长远规划和整体经营需
要,该投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交易
金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
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要求。
二、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交易原则,交易金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要
求。
独立董事:魏明德 高德步 赵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